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保服务> 文章正文

南涧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评估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17-06-02 10:07 浏览:

  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评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云教语〔2013〕4号)及《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南涧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表达创建评估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本单位能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进行宣传动员,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有迎评工作联络员,制定迎评工作计划;能认真履行《南涧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职责,做到思想统一,领导得力,责任落实,分工具体。

  二、本单位有中长期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做好迎评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参训率和测试率达到80%以上。

  三、本单位用语规范,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公务用语地位。各类会议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各类大型公众性活动的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在媒体发表讲话或接受采访使用普通话;机关内部工作语言使用普通话;执行公务使用普通话;接电话(包括总机)使用普通话;接待外地客人使用普通话。

  四、本单位用字规范,名称牌(招牌)用字规范,不使用手书字、外语,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公文印章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宣传栏、便民服务电脑显示屏等用字规范;设在机关外部的政务宣传栏、方位指示牌等标牌用字规范;奖牌、奖状、证书用字规范;内部印刷物(文件、通知、刊物)用字规范;公务员名片用字规范;网站网页用字规范。

  五、本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认真按照《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各项指标落实,要求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得分率在80%以上。积极配合县语委办公室组织的创建和初评整改及最终的迎检工作。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南涧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存一份,责任单位存一份。

  南涧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签名)                       (签名)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