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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护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时间:2022-08-30 22:05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快我省护理事业发展,根据《“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省护理事业发展情况,起草了《云南省护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前期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学协会等各相关方征求意见,目前已按照反馈意见对《规划》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为期30天。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电子邮箱:ynswstygj@126.com

  联系电话:0871-67199352.67195130(传真)

  邮政编码:650200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506室

  附件:《云南省护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25日

云南省护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送审稿)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护理事业发展,根据《“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等要求,结合我省护理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我省护理事业进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围绕健康云南建设目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将护理工作发展纳入推进健康云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加强护理事业多元化建设,促进护理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通过完善护理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强化护理学科建设和老年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能力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护理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护士队伍的人员数量和结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形成了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护理服务体系。

  一是护士队伍持续发展壮大。2020年底,我省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7.32万人,较“十二五”末的9.33万增加近7.99万,增幅达85.6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5年的1.97增加到2020年的3.67.高于全国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34人)的平均水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护士占护士总数的66.77%,其中研究生学历占0.07%,本科学历占20.25%,大专学历占46.45%,护士队伍学历构成进一步优化,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医护比由2015年的1: 1.17提高到了1: 1.41.医护比倒置问题进一步扭转。

  二是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增加护理服务供给,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护理专业内涵得以丰富,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达100%,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护理服务不断改善,患者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是护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持续扩大护理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专科护理,在全省范围内共建立了11个专业的26个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养各专业专科护士5000余名,全面带动护理学科建设和发展,为病人提供多元化的专业的护理服务。加强老年护理,发展康复、中医护理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康复、安宁疗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11家省内三级医院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延伸了护理服务半径,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得到提升。

  四是护理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护士执业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建立并完善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发展需要的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岗位培训达到90%以上。通过深化公立医院护理管理改革,优化护理人员岗位配置,落实岗位管理,建立科学的护士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和护士分级管理制度,全省30%的二级以上医院推行护理垂直管理。在全省14个州市建立了护理质控中心,90%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并落实了三级护理质控体系,实现护理质量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护理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健康云南建设目标,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护理事业需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91%,“十四五”期间,这个比例将持续上升,预计到“十四五”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18%。 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不断拓展护理服务领域,有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在护理领域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对多元化、高质量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创造了新条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引领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健康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护理工作服务于人民健康,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高效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护理高质量发展。

  3.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妇儿、老年、康复、中医等领域护理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4.坚持改革创新发展。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期盼,把握护理工作特点,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护理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省护理事业发展达到以下目标:

  全省护士总量达到18.5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5人,护士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能力和分布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并完善新入职护士和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加大临床急需专科护理领域骨干人员培养力度,护士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满足临床护理需求。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责任制整体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

  护理内涵不断丰富,护理外延进一步拓展,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中医康养护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士岗位管理不断深化,护士执业管理和医院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护士人力配置、绩效考核、规范执业、职称晋升等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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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包括:新上岗管理人员参加院内岗前培训;已在岗的护理管理人员参加院内定期开展护理管理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和参加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学习考察、护理学会举办的培训等。专业护士培训包括:参加工作三年以上,专科工作两年以上的护士(10-17项相关护理专业在岗护士)参加院内专科知识、专科护理技能培训和考核达到准入条件;参加省级及以上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参加本专科的护理继续教育学习等。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我省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及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依托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区域内护理服务网络。切实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和带动作用,通过组建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健全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础护理、康复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等。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巡诊、居家护理、“互联网+护理服务”、远程护理咨询及护理会诊服务,有效扩大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供给。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持续增加护士数量。根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动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儿科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工作的护士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数量。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技术要素和工作量等,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科学合理配备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人力。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保证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求。

  2.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本辖区内护士培训工作,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切实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结合护理学科发展和群众护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儿科、传染病、急诊急救、重症监护、康复护理、中医护理、安宁疗护等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加强新入职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护士培训考核,减少重复性工作安排,缓解护士工学矛盾。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等合法权益,确保护士待遇保障政策措施落地。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要根据医疗机构规模核定各级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编制数量,按照有关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医疗机构要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伤害,保障护士执业安全。

  4.落实护理岗位管理。以岗位管理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医疗机构完善落实护理垂直管理、护士分层级管理和绩效考核,明确护士职业发展路径。逐步建立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因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实施护理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5.调动护士积极性。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实施科学的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注重护士的临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弱化科研、论文、英语等评聘考核指标。引导护士立足护理岗位,深耕临床护理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服务于临床,服务于患者。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临床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稳定临床护士队伍。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1.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根据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临床诊疗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我省护理工作规章制度,临床护理服务指南和护理操作技术规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相关规范,增强护士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建立并实施护士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力度,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2.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显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医疗机构要全面深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推进优质护理。优质护理服务要覆盖到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进一步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切实履行护理职责,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护理人文关怀,逐步实现护士在病房或患者身边工作的新常态,提高专科护理能力,体现护理内涵,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实现优质护理服务扩面提质,有效提升患者获得感。

  3.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发展多元化的护理服务。鼓励对具有较高再入院率或医疗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护理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覆盖面,支持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远程护理咨询、会诊等,将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大型医疗机构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优势作用,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进修学习、远程培训等方式,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探索护士多点执业,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间护士流动。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加强护理学科建设。要将护理工作发展纳入医疗卫生工作整体发展规划,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基于循证基础和临床需求的护理服务指南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地区间、机构间护理服务规范化和同质化水平。

  5.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将护理服务价格纳入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统筹考虑,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调价。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支付政策,将“互联网+护理服务”收费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明确收费内涵,规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按照现有护理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内涵后自主定价。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加快落实国家关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规模数量、疾病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通过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增加从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专业护士的数量,强化老年病专科护士培养培训。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扩大老年医疗护理人力资源,更好地适应老龄社会需求。对接失能老年人迫切需求,加快发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日间护理、居家护理服务等。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2.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切实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通过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技术等方式,帮助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到2025年,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达到5.3万,参加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的基层护士比例达到50%。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专业服务能力。

  3.加快发展安宁疗护。出台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宁疗护工作,有效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根据区域内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健康迫切需求,着力增加安宁疗护中心和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制修订安宁疗护服务临床指南和技术标准,不断规范从业人员实践行为。加快培养培训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专业人员,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质量。

  (五)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

  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着力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护理工作深度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物联网服务构建智慧型护理,为患者提供便捷、智能、高效、精准和人性化的护理服务。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临床护理工作效率,降低护士不必要的工作负荷。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质量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护理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推广实施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通过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作用。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以机构为支撑、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促进中医护理服务逐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增强中医护理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与整体性,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中医护理服务。

  (七)大力发展护理产业。

  鼓励有资质、有专长的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创新,发明护理产品。通过相关科技、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等,支持开发和创新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等相关产品用品、设备设施等。结合实际和特色优势,培育一批护理产品用品、设备设施等相关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需要。推动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业态创新,改进服务流程,积极发展智慧健康护理等新型业态。

  (八)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与国际、港澳台地区、省际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交流,发挥我省与多个国家接壤的优势,依托“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在护理管理、人才培养、制度政策、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的力度。充分借鉴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健全完善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制度政策,助力全面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和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

  五、重点工程

  (一)护士服务能力培训行动

  1.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护士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提升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到2025年,辖区内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

  2.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在我省已建立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扩大专业范围,健全完善专科护士的培训、使用、管理及资质认证制度,促进专科护士培训的同质化管理,提升专科护士培训质量,形成较为完善的专科护士培养、考核体系,培养一批“知识全、专业精、技能高”的专业化临床护理骨干,提高护士专科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专科护士职业发展。重点对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康复护理、急诊急救、中医护理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护理专科技术水平,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到2025年,上述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均不低于90%。

  3.新入职护士培训。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新进入护理岗位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到2025年,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健全新入职护士培训机制,参加培训人员比例达到100%。二级及以上医院结合实际开展新入职护士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比例不低于90%,切实提升新入职护士独立、规范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

  4.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人员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分别对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病区的护理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护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适应现代医院管理要求。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护理管理人员参加省级培训达到90%以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的护理管理人员培训达到100%。

  (二)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

  1.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老年护理医疗资源的规划、布局,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制订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规划,统筹整合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同时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并通过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

  2.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设立护理中心、护理站等给予大力支持

  3.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按照国家印发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模式,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健全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4.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护理人才加快培养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按照《关于加强云南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拟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规范从业市场,加强指导和督查,提升为老年患者提供生活照护的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5.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发展。推动各地按照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扩大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上门巡诊等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6.全面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完善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技术标准和支付政策,充分发挥试点医院自身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形式,将“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扩展至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建立社区医疗服务联动机制,实现医院到社区、到家庭的无缝对接,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护理工作纳入辖区内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动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监测评估。

  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卫生投入政策、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完善护理职称评定、深化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索建立护理服务项目医疗保障政策,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要制定完善辖区内“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州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将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各地各级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范畴,适时对各地推动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三)发掘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抓重点任务落实和示范建设,发掘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示范点的引领指导作用,确保本地区护理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在推动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分步推广实施。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地方创新典型经验予以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护理职业精神,增进全社会对护理工作和护士队伍的关注、理解和关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